2024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市国资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总体部署,全面落实《中共宿迁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2024年工作要点》《宿迁市市级机关2024年度普法任务清单》等工作要求,扎实推进依法监管、依法治企,为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提供了有力支撑和保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法治建设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聚焦国企主责主业,依法行权履职。一是持续推进职能转变。更新修订市国资委2024年审批事项清单、投资负面清单及授权放权清单,编制投资流程指引,加大授权放权力度,进一步厘清职责边界、规范权力运行,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确保权责事项于法有据。二是注重运用法治化方式行权履职。指导企业完善公司章程,强化章程约束;规范开展外部董事履职考核,加快推进专职外部董事制度;规范设置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进一步完善企业法人治理体系;全面建立董事会授权跟踪监督动态调整机制,定期开展评估,不断提升企业规范化运行水平。三是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实施国企改革深化提升行动。将国资国企法治建设纳入国有企业改革深化提升行动,从组织领导、依法治理、风险防范、合规管理、案件管理、队伍建设等多个方面系统化推动法治工作,促进法治工作与经营管理深度融合,确保改革发展各项任务依法合规进行,在法治轨道上保障国资安全,促进国企高质量发展。
(二)提升国资监管工作效能,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一是健全完善国资监管制度体系。实施国资监管制度“立改废释”,进一步完善管理制度体系,对我市现行国资监管制度进行再梳理、再完善,年内编印监管制度汇编,修订国有企业采购合规管理指南,印发市属国企主责主业动态管理办法、基金管理办法等9项制度文件;围绕“3大主业+1项培育主业”编制完成市属国企产业图谱,产业布局实现“挂图作战”;建立“处僵退劣压级”长效机制,持续清理非主业非优势业务,推进亏损子企业清单化治理,精准压缩管理层级,今年以来,14家亏损子企业实现扭亏为盈。二是夯实国资监管数据基础。创新“一级开发、两级使用”建设模式,积极推进数字化转型基础支撑能力建设,全面运行全市国资国企在线监管系统,设“法治国企”和“司法风险”预警模块,推动法务管理系统与“三重一大”、财务、产权、投资等系统的互联互通,促进业务数据相互融合、风险防范共同响应,以数字化监管助推法治国企建设。三是着力提升依法行政水平。深入推进公司律师、公职律师制度,注重引进培养法律专业人才,壮大国资国企法律人才队伍。认真落实公平竞争工作要求,规范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对涉及市场主体的存量政策措施开展公平竞争审查42件,同时指导推动相关国有企业将公平竞争审查作为招投标等活动开展的必经环节。将法治国企建设及执行情况纳入市属国有企业年度高质量考核和年度国资监督检查,引导和倒逼企业将法治建设工作作为企业经营管理的一项基础性、经常性工作。
(三)提升合规管理能力,依法防范化解风险隐患。一是健全内控合规体系。持续落实《市属国有企业合规管理办法》,指导推动市属国企不断完善内控体系、内部审计监督工作,强化事中事后监督,建立健全覆盖各层级企业、贯穿各业务领域合规管理组织架构,形成业务部门和基层一线承担主体责任、法务部门组织协调、纪检监察和审计等部门强化监督的合规管理“三道防线”,将合规要求嵌入岗位职责和业务流程,突出做好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重点人员合规管理。二是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律法规业务培训。“宿迁国资”微信公众号开设“以案释法”专栏,注重与国资国企改革相关典型案例的收集、整理、发布,推动以案促学、以案为鉴。与市委组织部联合举办宿迁市领导干部专题研究班(国有企业改革发展专题),学习国企合规法理基础及治理实践、风险防范知识等;组织市属国资国企领导干部参加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宣传教育国资央企大讲堂,学习《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处分条例》;组织参加公平竞争审查和反垄断合规宣讲会;举办市属国有企业招标采购法规政策解读专题培训班,不断增强国资国企干部职工法律风险防控意识。三是完善监督机制,将市属国企合规管理工作纳入企业高质量考核指标,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风向标”的作用,推动企业夯实组织基础、加强体系建设、切实落实责任、抓好合规文化。推动依法治企与巡察、审计相结合,充分发挥大监督职能,今年共开展各类问题整改18项。组织开展内控体系及合规管理建设监督检查工作,针对部分企业存在的内控制度更新不及时、定期研判不到位等现象,督导各企业逐步建立健全内控制度、加强日常防控并长期坚持。
(四)强化法治宣传教育,推进国企法治文化建设。一是强化普法宣传教育。公众号开设“普法宣传”专栏加强线上宣传学习,通过党委中心组学习扩大会议、青年学堂、党员活动日等加强集中学法;制定年度普法宣传工作要点,鼓励市属国有企业大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在国资系统中开展第四个“民法典宣传月”和“宪法宣传周”活动,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今年以来,市属国资系统共计开展普法讲座18次,发放普法资料2309份,张贴、悬挂横幅标语50条,展播公益广告等视频宣传资料42部,送法入企8场,法律咨询407人次;累计报送法治文化作品10余件;开展旁听庭审活动2次。二是持续扩大法治影响力。指导市属国有企业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充分利用候车大厅、公交场站、体育场所、项目一线等窗口和公共场所,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活动。市交通集团利用综合枢纽大厅显示屏滚动播放普法宣传教育视频,投放户外广告10余幅,每天播放次数共计2400次,涉及宣传人群达10万人次;市文旅集团通过景区宣传展板和大型LED电子屏积极做好普法宣传,营造景区浓厚的法治氛围。三是推动法治建设深度融入业务。市文旅集团积极践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推出《非遗锣鼓》《苏北大鼓》等近60场非遗演艺活动;积极开展文创商品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有效避免文创产品因产权问题引发的法律纠纷;市城投集团针对建设工程施工、商品房买卖纠纷等热点问题开展“送法到企业”活动,将会场设在基层一线,以“你点单我送法”的模式开展专题普法,进一步增强基层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和合规观念。
二、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一是带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市国资委主要负责人始终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全市国资系统法治建设的根本遵循,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带头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资国企工作重要论述,及时传达学习中央、省、市关于法治工作的最新部署。认真落实中心组学习制度,将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重要论述、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列为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要内容。
二是加强对国资法治建设的组织领导。切实履行国资国企法治建设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的职责,将国资国企改革发展工作和法治建设同步谋划、同步部署、同步推进,研究制定2024年法治工作要点,指导督促企业持续健全依法治理体系,夯实法治保障基础,定期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报告,推动法治建设工作深入开展。认真落实市属国企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巡学旁听机制,持续推动基层党委理论学习规范化制度化。
三是推动法治国资法治国企一体建设。层层压紧压实责任,将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逐步形成市国资委统筹协调,市属国有企业主要负责人亲自负责、总法律顾问全面领导、法务部门主责推动、各职能部门和各子公司协同配合的法治建设管理体系,有效汇聚依法治企工作合力,不断深化治理完善、管理规范、经营合规、诚实守信的法治国企建设,推动国资国企在法治轨道上实现高质量发展。
三、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2024年,全市国资系统法治建设取得了积极成效,但对照市委、市政府要求和国企改革发展新形势新任务,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市属国企法治建设工作总体还不平衡,目前9家市属国企在组织推动和法治建设投入等方面工作力度不平衡,比如,除市产发集团开发引进业务管理统计辅助系统、Alpha法律服务系统,其他市属国企还未实现对重点领域、关键节点的实时动态监测;二是法治国企亮点打造方面还不够,虽然市属国企近年来在普法宣传、法治业务融合等方面做了诸多工作并取得一定成效,但在特色亮点打造、案例推广运用等方面成效还不明显。
四、下一年度主要安排
2025年,市国资委将坚持问题导向,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围绕国资国企改革发展重点内容,持续落实法治政府和法治国企建设各项要求,以更高标准、更大力度、更实举措扎实推进法治建设各项任务。
一是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精神实质和核心要义,充分利用多种平台和资源,持续丰富学习形式,加大宣传力度,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学习、模范践行,提升全员学法力度,切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谋划工作、行权履职、推动改革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不断增强市属国资系统干部职工依法行权履职和依法办事的能力水平。
二是持续推进国企改革深化提升行动。突出抓好国资监管制度体系建设,常态化实施国资监管制度“立改废释”,进一步提升专业化、体系化、法治化监管水平。高质量编制国资国企“十五五”发展规划,将法治建设工作纳入规划编制中一体谋划、一体推进。指导市属国企全面完成监事会改革,加快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持续深化三项制度改革,不断夯实市属国有企业法治化经营基础。
三是持续抓好普法宣传工作。扎实做好“八五”普法收官工作,认真总结好的经验做法,推进法治宣传教育不断深入,在全系统形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法治氛围。持续开展有重点、全方位、多层次的法治文化建设,将法治文化元素融入企业文化建设中。分层分类组织开展法治教育培训,不断完善培训内容和模式,增强教育培训的针对性、有效性、覆盖面。
四是持续推进法治国企建设。指导市属国企大力推动法治国企建设,以构建合规管理体系为重点,加大合法合规性审查力度,以高水平法治建设为企业改革发展保驾护航。督促指导各监管企业紧贴改革发展中心任务,聚焦重大项目建设、国有产权转让、并购重组等关键环节和重点领域,加强法律风险防范。加大企业重大法律纠纷案件管理力度,防止国有资产流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