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经研究,现对丛学年委员提出的关于加快宿迁市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的建议的提案提出如下会办意见,供你单位答复委员时参考:
近年来,市国资委按照向管资本为主转变监管职能的要求,大力推进监管理念、监管重点、监管方式等多方位转变,坚持授权与监管相结合、放活与管好相统一,切实提高监管的系统性、针对性。大力支持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发展,增强上市公司独立性,提高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水平。
一是坚持依法、科学监管。市国资委认真贯彻落实“以管资本为主”推进国资监管职能转变的工作要求,不断推进“放管服”改革,进一步压缩权力清单,优化办理流程,对审批和备案事项实行清单式管理,明确权责边界。对国有控股上市公司的管理,依据股权出资比例,依法通过股东会、董事会进行管理,不干预企业日常经营。
二是支持国有企业上市发展。印发了《宿迁市国企改革行动方案》,明确鼓励支持国有企业以上市为主要途径实行混合所有制改革,推动符合条件的优势企业、优势业务上市发展,提高国有资产证券化水平。
三是近期正在推动我市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等中长期激励,在学习借鉴外地先进经验基础上,向市政府提交了《国有控股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政策研究报告》。
下一步,市国资委将以实施国企改革行动为抓手,切实推动国企改革走深走实,努力提升改革综合成效,不断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
宿迁市国资委
2021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