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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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市属国企合规管理办法》起草说明
索引号 MB1575885/2023-00053 分类 政策解读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    其他
发布机构 宿迁国资委 公开日期 2023-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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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属国企合规管理办法》起草说明

一、起草背景及过程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守法经营是任何企业都必须遵守的一个大原则,企业只有依法合规经营才能行稳致远。党的十九大后,党中央明确提出习近平法治思想,把全面依法治国提升到前所未有的新高度。《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等中央文件对企业依法合规经营提出明确要求。2022国务院国资委修订并印发《中央企业合规管理办法》),并将2022确定为中央企业“合规管理强化年”2023年持续推动中央企业合规管理行动。我委前期已在合规管理等方面提出了相关要求,但尚未出台系统化的合规管理制度,为进一步加快提升市属国企依法合规经营管理水平,确保改革发展各项任务在法治轨道上稳步推进,政策法规处结合市属国资国企实际情况,起草了《市属国企合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在《办法》起草过程中,政策法规处认真学习了国家和省市相关政策,吸收借鉴了省内外各市经验,202211月初形成了初稿;11月中旬,征求了各市属国企、委机关各处室的意见;11月下旬,向委分管领导进行汇报、征求意见并根据委分管领导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同时,20233月初,对照《省属企业合规管理办法》进行完善后,形成此稿。

主要内容

办法》共分三十九条,具体包括:

(一)总则主要包括适用范围、坚持原则等内容明确了市属国企应当健全合规管理制度,完善合规管理组织架构,加强合规文化建设。

(二)组织和职责。主要包括市属国企党委(党组),董事会,经理层,业务及职能部门,合规管理牵头部门,纪检监察机构和审计、巡视等监督部门,全体员工等履职范围。明确了企业业务及职能部门是本领域合规管理责任主体,负责日常相关工作,履行“第一道防线”职责;合规管理牵头部门组织、协调和监督合规管理工作,为其他部门提供合规支持,履行“第二道防线”职责;纪检监察机构和审计等监督部门在职权范围内履行“第三道防线”职责。

(三)制度建设主要包括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重点人员合规管理等内容。明确了市属国企应当根据适用范围、效力层级等,构建分级分类的合规管理制度体系

(四)运行机制。主要包括建立合规风险识别评估预警机制、将合规审查作为必经程序嵌入经营管理流程、建立违规问题整改机制等内容。明确了市属国企应当定期开展合规管理体系有效性评价,针对重点业务合规管理情况适时开展专项评价,强化评价结果运用。

(五)合规文化。主要包括将合规管理纳入党委法治专题学习、建立常态化合规培训机制、加强合规宣传教育等内容。明确了市属国企应当培育具有企业特色的合规文化。

(六)信息化建设。主要包括加强合规管理信息化建设、运用信息化手段将合规要求和防控措施嵌入流程、利用大数据等技术加强对重点领域、关键节点的实时动态监测等内容。

(七)监督问责。主要包括市属国有企业应当完善违规行为追责问责机制,明确责任范围,细化问责标准;因合规管理不到位引发违规行为的,市国资委可以约谈相关企业并责成整改;造成损失或者不良影响的,市国资委根据相关规定开展责任追究。

(八)附则。主要包括本办法自2023620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86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