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纲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政府鼓励国有企业使用银行网银支付手段的议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委收到建议后,第一时间组织人员进行研究,召集市属国有企业进行学习,并对国企网银使用情况进行了调研。您的建议非常具有指导性,我委已指导安排相关企业进行落实,并取得了阶段性成果。现将相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调研网银实际使用情况。经调研,随着网银逐步普及,除一些特殊业务如共同监管账户等使用支票外,目前市属国有企业资金转账绝大部分使用网银进行支付,但在调查中也发现个别子企业认为银行柜面转账较为安全,拒绝使用网银。
二、鼓励推广使用网银。为进一步提升市属国有企业资金结算效率、降低经营成本和方便为企业客户提供更加多元化的资金服务,我委在近期出台的《关于加强市属国有企业财务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中,对鼓励推广使用网银结算作进一步明确。
三、健全网银使用制度。针对网银使用的网络安全风险、操作风险等,我委指导企业加快财务信息化建设,推动财务数字化转型,指导企业建立完善的网络安全环境,建立健全网银转账操作和交易安全防范制度。
下一步,我委将指导市属国有企业全面普及网银支付使用,不断推进企业财务管理数字化、智能化转型,逐步实现财务管理的标准化和流程化、自动化和智能化、可视化和数字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