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奋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推进我市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的提案》收悉,现将办理情况和办理结果答复如下:
我委高度重视您提出的推进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的意见,组织委内各职能处室围绕当前混合所有制改革政策环境、操作要点、工作流程等方面进行了细致研究,同时对全市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情况进行了摸排统计,与您进行了面对面沟通交流、征求意见,并根据您反馈的意见再次进行了调整完善,形成了本答复意见。
针对其中的建议,我们采纳了3条、落实了3条,具体情况如下:
一、加强系统规划,明确混合所有制改革路径。我委一直十分重视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工作,最早于2015年12月,以市委办、市政府办文件印发了《关于推进市属国有投资公司持续发展的意见》(宿办发〔2015〕85号),提出我市国有企业按照“一企一策”的原则,分类制定改制方案,谨慎、稳妥地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2021年2月,以市委办、市政府办文件印发了《宿迁市国企改革行动方案》(宿办发〔2021〕15号),明确全市国有企业要积极稳妥深化混合所有制改革。此外,我们加强对混合所有制改革工作的研究力度,就近两年国内成功的混改案例进行了专题研究,撰写了《关于徐工集团工程机械有限公司混合所有制改革的研究》等研究报告。
二、结合企业特点,稳妥实施混合所有制改革。按照“宜改则改,积极稳妥”的原则,不搞拉郎配,不搞全覆盖,不设时间表,成熟一个推进一个,稳妥实施我市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一是对主业处于充分竞争行业、具备混改条件的国有企业,积极推进混改工作。目前市产发集团下属的同济农贷、金水农贷、高新科贷、国发基金公司等企业;市交通集团下属的宿汽集团、通湖速运等企业;市城投集团下属的苏商置业、华润燃气、润城港华管输公司等企业;市文旅集团下属的新盛街开发等企业均已经实施混合所有制。二是对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开展骨干员工持股,激发上市公司发展活力。2021年7月,对洋河股份开展第一期核心骨干持股计划,总规模约10亿元,激励员工超3000人,进一步激发企业骨干人员的干事创业激情,为洋河股份的健康持续发展注入新的动能。
三、以混促改,持续优化混改企业治理结构。推动混合所有制企业深度转换经营机制,要求混合所有制企业的国有股东切实维护各方股东权利,支持董事会依法履职,不得违规干预企业日常经营活动。引导混合所有制企业参照国有独资、全资公司,实施外部董事制度。督促国有股东推动混合所有制企业制定完善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并带头严格执行。支持混合所有制企业以劳动、人事、分配三项制度改革为重点,全面建立灵活高效的市场化经营机制。
四、立足实际,积极引入战略投资者。我市国有企业在经营规模、市场竞争力、盈利水平等方面差异较大,针对各企业不同特点,坚持“三因三宜三不”,混合所有制改革实现积极稳妥推进,国有资本功能进一步放大。组织市属一级企业开展混合所有制改革研判工作,一企一策制定方案,成熟一个推进一个;市产发集团下属金水小贷公司在省金融资产交易中心挂牌,引入战略投资人并同步实施员工与战略投资人同股同价参与持股;交通集团下属通湖供应链公司在新设过程中引入上下游服务商,并同股同价引入员工持股,强化企业产业链韧性;加强混改全过程监督,制定操作指引,依托产权管理系统,实施全过程实时监测中介机构选聘、资产评估、审计、产权变更等行为,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此外,还存在符合混改标的企业不足、混改的途径较为单一、优秀典型的混改企业不多等问题,根据您的建议,下一步,我们将联合相关部门,继续积极稳妥地推动混合所有制改革,促进各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增强国有经济发展活力。
一是持续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市国资委将继续按照“分层分类推进”的原则,引导具备条件的企业有序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指导各集团公司“一企一策”开展混合所有制改革研判,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制订推进计划,明确实施路径,有力推动改革工作落实落地。同时,引导指导各县区国资监管机构加大混合所有制改革的推进力度,形成齐抓共推的工作局面。
二是加大力度引入战略投资者。针对我市多数企业实施混合所有制改革条件暂不成熟的客观情况,坚持把引入战略投资者作为推动混合所有制改革前期工作的重要手段,积极引入拥有行业领先核心技术、先进发展理念和管理模式、较强投融资能力和资本运营能力的战略投资者与我市企业合作,推动国有企业做强做优做大,待条件成熟再启动混合所有制改革。
三是加快实施上市培育。制订推进市属国有企业上市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强化上市后备资源培育,梳理筛选可上市优质资产,形成多层次上市发展梯队;鼓励有条件的国企,在符合主业方向、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开展股权投资和并购重组,积极谋求新增上市平台。
四是营造良好的改革氛围。强化学习调研,利用改革能力提升班、国资大讲堂等成熟学习载体,走出去请进来,加强对混合所有制改革工作的学习研究;梳理符合条件实施混改的企业,先行先试,大胆探索,树立混改先进典型企业,为改革营造良好的氛围和条件。
五是坚决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强化国有资产交易管理,提升混改过程中决策审批、审计评估、产权交易、职工安置等重点环节监督,维护国有资产安全效益,切实防范国有资产流失风险。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国企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今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