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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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关于印发《市属国有企业上市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的通知
索引号 MB1575885/2023-00074 分类 政策文件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    通知
发布机构 宿迁国资委 公开日期 2023-02-27
文号 宿国资发〔2023〕11号 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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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市属国有企业上市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的通知

市属国有企业上市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

为持续深入推进市属国有企业改革发展,支持引导国有企业利用资本市场实现做强做优做大和跨越式发展,根据《宿迁市推进企业上市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宿政办发〔2022〕65号)、《宿迁市国资国企“十四五”发展规划》(宿国资发〔2021〕106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思路目标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央、省市经济工作会议部署,围绕新一轮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以推进市属国有企业上市作为重要抓手,充分发挥上市公司对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本的引领作用,坚持系统谋划、分类指导、梯度推进,统筹发挥企业主体作用、私募基金投资驱动作用、中介机构专业作用、监管部门指导作用,2023年末,完成市属国有企业上市培育库建立,对接全市上市后备企业,开展前期尽调和可研分析;2024年末,市属国有企业设立母基金或子基金不少于2个,已投资或拟投资企业不少于3家;确保2025年末,新增国有控股及参股上市公司不少于1家,市属国有企业资本市场运作水平持续提高,公司治理更加规范,切实彰显国资国企“四化”同步先行军、产业升级生力军作用。

二、重点任务

(一)培育企业上市

1、建立市属国有企业上市培育库。筛选出一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主营业务突出、竞争能力较强、盈利水平较好、具有发展潜力的国有控股企业,建立市属国有企业上市培育库。

2、大力推进成熟企业上市。对照上交所、深交所、北交所等交易所各板块上市要求,确定合适目标板块,分析企业优势和不足,补齐短板,抓住机遇,明确具体任务目标和时间节点,尽快启动上市准备工作;针对上市准备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建立专家问诊机制,通过一企一策协同解决,助力企业成功上市。

3、加大后备企业培育力度。对盈利能力等尚未达到IPO要求但具有较好成长性的入库企业,要抓内功,强基础,以上市为目标导向,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制度,规范公司治理,提升经营管理水平,通过机制体制创新激发企业活力,开展集团内资源重组或资产并购,实现优质资源融合发展,提高企业盈利能力,力争“十四五”末达到目标板块的上市基本条件。

(二)鼓励企业并购上市公司

1、鼓励支持企业并购。支持市属国有企业根据自身能力,立足提升核心竞争力和培育新盈利增长点,围绕核心主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实施对优质目标上市公司的并购控股,获取技术、品牌、人才等高端要素,实现产业协同、优势互补,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支持市属国有企业对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或上市公司自身暂时遇到困难的,但主业仍具有较好发展前景和较高盈利水平的上市公司开展纾困型并购,通过收购、资产置换等方式,将资产注入已上市公司,获得该上市公司的控股权,实现公司资产上市。

2、发挥专业资本作用。鼓励市属国有企业设立各类投资基金,按照主营业务和产业发展需求,寻找合适上市公司,通过股权投资推动上市公司落户宿迁或所投资上市公司的增量业务、研发中心、业务中心优先落户宿迁;实体化运营宿迁产发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研究设立母基金和子基金,探索运营管理市区政府性产业基金,不断扩大基金规模,形成基金聚集效应。

3、大力支持参股企业上市。鼓励市属国有企业聚焦我市“6+3+X”制造业产业体系和20条产业链,以基石投资者身份参股拟上市培育的优秀民营企业,特别关注全市上市后备企业培育名单,大力支持参股企业上市工作。鼓励市属国有企业围绕产业优化布局,通过直接投资或基金投资方式,以战略投资者身份参股优秀民营上市公司。

4、规范企业并购行为。市属国有企业在综合考虑自身能力的基础上,科学研判目标上市公司或其控股母公司,全面跟踪分析,充分开展尽职调查,做好并购目的、并购价格、并购风险、并购后管理全过程研究认证,高度重视中介机构选聘,严格履行规范决策程序,合理确定并购价格,科学运用对赌模式,降低并购投资风险。

(三)多种形式推进资产证券化

鼓励市属国有企业创新融资方式,依托可产生预期稳定现金流的供热、燃气、重大工程,保障性住房和大额应收账款等资产,开展ABS、ABN、REITs等资产证券化业务,利用各类债务融资工具和创新债券品种进行融资。

三、保障措施

(一)建立工作机制。成立由市国资委分管负责人担任组长的工作专班,建立工作例会机制,定期督查、交流上市工作进展,及时沟通解决上市推进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各市属国有企业要切实负起主体责任,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员,深入分析入库企业基本情况,一企一策的制定工作任务和目标,定期报告报送推进上市工作情况及进度表,动态调整报送上市公司培育企业后备库名单。

(二)强化服务保障。加强与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银监局等部门的沟通协作,将市属国有企业上市培育库与全市拟上市企业培育库有机融合,积极享受市县级在融资、补贴等方面的支持政策;同时加大与市级相关部门协同配合支持力度,共同解决企业对接多层次资本市场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

(三)强化考核激励。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建立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加大上市工作考核力度。对拟上市企业完成IPO流程工作进展,按上市辅导备案、材料申报、上会、成功上市等重要节点给予考核加分。对并购上市公司成功、重要参股企业上市成功或并购非上市公司对市属国有企业资产规模、利润水平有较大贡献的,给予年底考核加分。IPO上市各阶段过程中发生的合理费用,以及并购上市公司过程中产生的中介费用,视同考核利润。

附件:市属国有企业上市三年行动计划重点工作分工

    市属国有企业上市三年行动计划重点工作分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