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县区国资监管机构全面履行国资监管机构三项职责
1.举办国资国企大讲堂和国资监管业务培训活动,提升县区国资监管队伍履职能力水平。
2.根据省国资委关于在线监管系统的统一部署,指导县区国资监管机构有效使用宿迁市国资国企在线监管系统,积极推进企业组织机构基本信息、“三重一大”、投资、财务和干部人才等业务监管系统与省国资委在线监管系统对接工作。
3.持续做好规范性文件“立改废释”工作,形成新一版政策汇编,下发到县区,指导县区国资监管机构健全完善国资监管制度、全面加强国有企业监管。
二、指导督促县区国资监管机构深入推进国有企业改革深化提升行动
4.指导县区国资监管机构结合地方实际,排定国有企业改革深化提升行动任务清单,并抓好贯彻落实。
5.指导县区国资监管机构进一步提升国有企业公司治理水平,分层分类动态优化国有企业党委前置研究讨论重大经营管理事项清单,完善“三重一大”决策机制。
6.指导县区国资监管机构完善国有企业新型经营责任制,推动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提质扩面,更大范围、分层分类落实管理人员经营管理责任。
三、指导县区国资监管机构推动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
7.指导县区国资监管机构落实《关于加强地方国有企业法治建设的指导意见》,制定年度普法和法治建设工作要点,推动国有企业加快提升依法合规经营管理水平。
8.指导县区国资监管机构做好系统内国有企业债务风险防控工作,督促县区国资监管机构做好监测系统内国有企业债务规模、债券存量及兑付等情况统计,防范出现债务风险。
9.指导县区国有企业做好融资工作,召开全市国有企业与金融机构融资恳谈会,搭建银企对接平台;加强融资政策研究,不定期将市属国有企业融资经验、最新形势分析与县区共享;指导帮助县区国有企业探索整合资源提升信用评级路径。
10.落实“四化”同步集成改革示范区建设任务,用好“央企省企宿迁行”活动平台,定期开展合作交流,协调推动县区国有企业与央企、省企及市属国有企业协同联动发展。
11.指导县区国资监管机构加大国有资本布局优化调整,协调辖区相关部门单位,督促监管国有企业,以市场化为原则加强与市属国有企业在港口、数据、能源、农业等资源的合资合作开发和一体化协调发展。
四、指导县区国资监管机构加强国有企业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
12.指导县区国资监管机构开展国有企业“强基提质”提升工程,完善国有企业党建工作责任制考核,推动国有企业党建责任与经营责任相衔接、党建工作与生产经营深度融合。
13.指导县区国资监管机构加强国企人才队伍建设,积极组织县区国有企业参加全市人才招聘会、全市人才节等活动,引进培养用好人才。
14.指导县区国资监管机构推动监管的国有企业各级党组织和企业负责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建立健全科学有效的内部监督体系。
15.推动县区国有企业积极参与宿迁市国有企业党建联盟十大行动,在生产经营、工程项目和窗口服务一线示范推广“宿国企·牵万家”服务品牌,持续擦亮国企党建品牌。